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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依所党委组织开展2014年度第一季度中心组集中学习
发布:原创 日期2014-05-08 10:29 浏览量:1010

201455日至57日,所党委组织开展了本年度第一季度中心组集中学习。

55日至6日,各党支部、各部门组织本支部、本部门副科及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学习,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省兰考县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4)。

57日上午9:00,在所综合楼一楼三号会议室举行了所全体中心组成员参加的集中学习会,闻品渊书记主持会议。会上,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条规定》,厅党组书记、厅长张笑春同志在省卫生厅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班暨2014年厅党组中心组第一次集中学习会上的讲话。闻品渊书记对每项学习内容的重要性都进行了强调,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安排、提出要求。

在学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时,闻书记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们党凝聚全党全社会价值共识作出的重要论断,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党委已将这项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在2014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2014年在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中都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安排。闻书记要求,通过对中办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要点的传达学习,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性的认识。各党支部、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政治责任,做好具体工作的组织和落实。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民、务实、清廉,以实际行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全覆盖,在我所形成人人参与、人人践行的生动景象。

在学习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条规定》时,闻书记强调,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是指引党员干部从政为官和修身齐家的“道德经”,是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最根本要求,作为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最锐利的武器,每位党员干部都要学习好、践行好。闻书记要求,各党支部、各部门要做到务实求实,把开展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活动同促进我所发展结合起来,同服务群众结合起来,在转变作风中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要通过开展活动,让党员、干部灵魂上受到触动,思想上受到警醒,作风上有明显转变,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我所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学习会第三项内容,由闻书记原文传达了厅党组书记、厅长张笑春同志在厅党组举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班暨2014年厅党组中心组第一次集中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闻书记强调,张厅长题为《突出重点 抓住关键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全面分析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形势要求,强调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对落实主体责任的要求和关键环节进行了安排和部署。闻书记指出,接下来,我所将认真领会、切实把握好中央、省委和省卫生厅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落实主体责任的四个重点,抓住关键,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紧抓实。

在讲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闻书记再次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确保我所中心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障,结合日前在全所开展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防止和整治“五一”“端午”期间“节日病”自查自纠活动,所副科及以上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加强个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道德修养,严以律己,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树立全局意识,严格按照我所制度、规定和有关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坚决防止违法违纪、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发生;领导干部要带头履职,加强监督管理,做到早提醒、早预防、早检查;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形成合力,促进我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常态化。

最后,闻书记要求,会后,所有参会人员要对集中学习的内容进一步深入学习和深刻领会。对5日、6日安排学习的三个内容,也要继续学习和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