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药政处工作安排,自2020年4月起,监测评价部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修订云南省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验收标准及审核验收事项的通知》(云卫办药政处发〔2020〕1号)要求,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开展全省医疗机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管理工作,2020年4—11月,先后组织专家105人次对全省21家申请验收、复核的医疗机构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开展现场验收、复核工作。现已有15家医疗机构获得云南省卫生健康委文件批复。
为提升我省医疗机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序性,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专家管理工作研讨会,拟订《云南省医疗机构静配中心验收/复核工作程序》《云南省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验收审核工作专家管理规定》和《云南省医疗机构静配中心复核标准》。初步搭建一个更科学、更高效的“静配中心信息化管理平台”,为全面动态的管理我省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筑牢了坚实的基础。